各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6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此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遴选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推荐总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2.推荐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同时,必须获得评选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
3.认真填写《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5)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6),并盖学院公章。
三、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二者缺一不可,请先提交电子版材料,再提交纸质版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放弃申请。
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8日(周五)下午16点
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8日(周五)下午16点
命名规则:电子版附件5、6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附件x:xxx,用“-”且附件名称不要改动。电子版材料统一放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申请,用“-”。邮件命名为【本科生】学号-姓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申请。
1.电子版材料: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5)
(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6)word版本(电子版请大家均附上电子签)(此表正反面打印,不超过一页纸。请严格按照附件7的格式规范要求填写!获奖同学本表将存入档案。)
2.纸质版材料:
(1)《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6)(一式三份,此表正反面打印,不超过一页纸。请严格按照附件7的格式规范要求填写!获奖同学本表将存入档案。)
四、资格审查和评议
资格审查和评议将以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时提交的材料为依据,如有需补充材料的,请填写校优毕时的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将相应纸质版证明材料一同提交至明辨楼115。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55
电子邮箱:4751@cueb.edu.cn
办公地点:明辨楼115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40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