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一、 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二、 工作要求
1.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科生,名额分配为19人。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3.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加盖学院公章。
4.优秀毕业生需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学习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不得少于2000字,图文并茂。
三、 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二者缺一不可,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各位同学于4月24日14:0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imaiqiu@cueb.edu.cn 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3)《“本科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各位同学于4月24日16:00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明辨楼115办公室。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 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入学以来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可交复印件;以及所有在信息汇总表中提到过的获奖、任职、活动等,只要有所提及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55
电子邮箱:;limaiqiu@cueb.edu.cn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